《地之子》,认为后者似乎较前者厚重;但由媒介反应和读者接受的情况看,前者受欢迎的程度远在后者之上,不知何故。我回答说,两本书的写作,投入确有不同。写《北京:城与人》,缘起只是几篇1980年代初的“京味小说”。在我的学术作品中,这本书写得最轻松,甚至没有做必要的文献准备。它的“受欢迎”,多少由于机缘——出版时恰逢“北京文化热”。后来“北京”、“城市”热度不减;而对于农村的关注度却在下降。还说《城与人》之后,我至今保持了对“城市”的兴趣,旅行中往往持“考察”态度,对近几十年的“城市改造”怀了忧虑。收入本书所在“系列”中的《世事苍茫》一辑,其中的《城市随想》与纪游诸作,就可以读作“城市忧思录”的吧。 在我的学术作品中,《城与人》是被认为好读的一本。我曾经说起过,学术写作中,我会不由自...
来自现代的有为青年,魂穿到大唐开元盛世的一个少年方重勇身上。除了那个失踪了,又留下一堆大坑的不靠谱老爹外,方重勇的日子过得还算惬意。也就麻烦多点,生活苦点,处境凶险点,前途渺茫点罢了。反正现在还是开元年间,天宝都还有十多年,大把的和平时光可以给他挥霍。方重勇觉得以自己的本事,开开心心混到老死没有任何问题。直到很久以后,北方幽州传来一个消息,那个叫安禄山的蕃将,被人给斩了,斩他的人叫方有徳。方有徳?为什么跟我爹一个名字?方重勇发现他似乎遇到了一个无解的大麻烦。...
古装迷情锦鲤娇妻摄政王宠妻手册作者一朵尘烟完结 赵锦儿是十里闻名的扫把星,被卖给一个快要病死的痨病鬼冲喜,抱着公鸡拜的堂。 大家都以为这两口子到一起要完,不想过门后老秦家却好...
男人三十是一道关,迈过去则功成名就,迈不过去就一无所有。...
五代十国末期,柴荣初登大宝,赵匡胤初露峥嵘,罗幼度一个被逼的自尽的小吏成为了一个老套的穿越者,以脚踹高粱河车神开局,笑傲十国,经略四方,重现汉唐风采。...
千秋不朽业,尽在杀人中。宋仁进入了电影的世界。故事的一切从最初的一场功夫梦开始内练一口气,外练筋骨皮。我叫宋仁,杀身成仁说的正是在下。没错,我是一个好人,反正我是这么觉得的。...
如果穿越回到清朝,如何获得造反的第一桶金?玻璃?香水?水泥?都不是。落榜美术生李郁,用一幅手绘人体画赚到了第一桶金。清廷残暴,敢杀,敢抢,敢榨,敢颠倒黑白。百姓懦弱,能熬,能忍,能欺,能自我麻醉。李郁只能依靠江湖人士。改造漕帮,经营江南。待到羽翼丰满,提兵北伐。造反,弱系统,热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