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地之子》,认为后者似乎较前者厚重;但由媒介反应和读者接受的情况看,前者受欢迎的程度远在后者之上,不知何故。我回答说,两本书的写作,投入确有不同。写《北京:城与人》,缘起只是几篇1980年代初的“京味小说”。在我的学术作品中,这本书写得最轻松,甚至没有做必要的文献准备。它的“受欢迎”,多少由于机缘——出版时恰逢“北京文化热”。后来“北京”、“城市”热度不减;而对于农村的关注度却在下降。还说《城与人》之后,我至今保持了对“城市”的兴趣,旅行中往往持“考察”态度,对近几十年的“城市改造”怀了忧虑。收入本书所在“系列”中的《世事苍茫》一辑,其中的《城市随想》与纪游诸作,就可以读作“城市忧思录”的吧。 在我的学术作品中,《城与人》是被认为好读的一本。我曾经说起过,学术写作中,我会不由自...
来自现代的有为青年,魂穿到大唐开元盛世的一个少年方重勇身上。除了那个失踪了,又留下一堆大坑的不靠谱老爹外,方重勇的日子过得还算惬意。也就麻烦多点,生活苦点,处境凶险点,前途渺茫点罢了。反正现在还是开元年间,天宝都还有十多年,大把的和平时光可以给他挥霍。方重勇觉得以自己的本事,开开心心混到老死没有任何问题。直到很久以后,北方幽州传来一个消息,那个叫安禄山的蕃将,被人给斩了,斩他的人叫方有徳。方有徳?为什么跟我爹一个名字?方重勇发现他似乎遇到了一个无解的大麻烦。...
童洛七岁那年从街上捡了个男娃回来,旁人都说这男娃阴郁自私心思重,童洛却说他乖巧听话心肠好。然后,在二十二岁那一年,这个唤了她十五年阿姐的人,一把刀捅进了她...
一事无成的单身大龄男马大宽,在饭局上喝了假酒,一醉梦回16年前,变成大一新生,那些褪色的梦想和遗憾,终于有了大展拳脚的机会。当画家,做导演,收藏古玩字画,...
楼月娘,话本女主,身高腿长,气血旺盛,干活一把好手。本是全村婆婆们眼里的好儿媳人选,可她鬼迷心窍,就迷上了村口会读书的小白脸。辛苦挖野菜,供养小白脸,可小白脸上岸第一剑,先斩供养人。楼欣月,刚失业的文娱小编,提桶回老家,本打算大展身手搞副业。谁知穿成了话本里挖野菜养小白脸的苦情女!诶,来都来了,野菜是拒绝的,事业它不香吗!嘿嘿,一不留神,搞大了凡有井水处,皆知欣月大魏野史...
林风因意外负伤从大学退学回村,当欺辱他的地痞从城里带回来一个漂亮女友羞辱他以后,林风竟在村里小河意外得到了古老传承,无相诀。自此以后,且看林风嬉戏花丛,逍遥都市!...
自信人生二百年,会当击水三千里! 当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来袭,陆为民该如何重掌这人生际遇? 从毕业分配失意到自信人生的崛起,诡谲起伏的人生,沉浮跌宕的官场,一步一个脚印,抓住每一个机会,大道无形,行者无疆,漫漫官道,唯有胸怀天地,志存高远,方能直抵彼岸。 官场经典之作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