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我是三七大王更新时间:2025-12-30 00:11:16
我叫克莱恩,是个普普通通的贝克兰德私家侦探。我的日常是:喝喝甜冰茶,吃吃迪西馅饼,看看报纸,偶尔帮贵妇找找猫,帮商人查查账,努力攒钱还房贷。直到那天,一个戴单片眼镜的神经病敲开我的门,自称是我的“助手”。我认得他,他是阿蒙,传说中的“时天使”,欺诈之神,偷盗者途径的顶端大佬,以把全世界当游乐场、把所有人当玩具而闻名。现在,这位大佬说,要和我组队破案。我当时的内心是崩溃的:“等等,剧本是不是拿错了?我们不是应该在一个史诗级、关乎世界存亡的场合见面,然后你死我活吗?为什么画风变成了贝克街221B?!”阿蒙的理由很“充分”:贝克兰德最近太无聊,需要点“游戏”;而和我这个“有趣的存在”一起查些“小麻烦”,既能打发时间,又能完美伪装。我信他个鬼。但问题是,我好像打不过他,也甩不掉他。于是,我的侦探生涯画风突变:调查无面尸案,我的助手在旁点评:“手法粗糙,缺乏艺术性。”询问神秘学爱好者,我的助手在翻人家古籍:“啧,错误百出,误人子弟。”被官方非凡者跟踪,我的助手对天上的鸽子挥手:“飞慢点,累了来歇歇?”他还跟我打赌,说下午三点前能让凶手自首。赌注是我的秘密。……我现在辞职回廷根还来得及吗?总之,这是一个前值夜者现侦探,被迫与欺诈之神组队,在贝克兰德的迷雾、煤烟与阴谋中,一边努力破案保住马甲,一边内心疯狂吐槽,并试图搞清楚“队友”到底在策划什么“有趣”剧本的——不太正经的侦探故事。(克莱恩:说好的神秘、恐怖、史诗感呢?!阿蒙:别在意那些细节,我亲爱的侦探,游戏才刚刚开始~) 诡秘:贝克兰德侦探事件簿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的胡须都似乎在微微颤抖。他浑浊的眼睛死死盯着阿蒙,仿佛看到了什么比壁炉里那本会“沙沙”作响的活书更恐怖的东西。 “你……你们到底是什么人?”老头的声音嘶哑得几乎破音,手指下意识地抓紧了身上那件污渍斑斑的长袍,“那不是……不是你们该打听的东西!会死的!知道得越多,死得越快!” 克莱恩心中一凛,上前一步,挡在阿蒙身前半步,用“莫林先生”那种带着学者式探究却又保持距离的语气说道:“皮普斯先生,我们无意冒犯。只是,我们的朋友赫伯特·斯通,一位受人尊敬的‘黎明骑士’,因为追查与此相关的事情而遇害。我们只想弄清楚真相,避免更多人受害。”他适时地流露出恰到好处的悲伤与坚决,“如果您知道什么,哪怕只是一点线索,都可能挽救无辜者的生命。” 老头剧烈地喘息了几下,目光在...
来自现代的有为青年,魂穿到大唐开元盛世的一个少年方重勇身上。除了那个失踪了,又留下一堆大坑的不靠谱老爹外,方重勇的日子过得还算惬意。也就麻烦多点,生活苦点,处境凶险点,前途渺茫点罢了。反正现在还是开元年间,天宝都还有十多年,大把的和平时光可以给他挥霍。方重勇觉得以自己的本事,开开心心混到老死没有任何问题。直到很久以后,北方幽州传来一个消息,那个叫安禄山的蕃将,被人给斩了,斩他的人叫方有徳。方有徳?为什么跟我爹一个名字?方重勇发现他似乎遇到了一个无解的大麻烦。...
童洛七岁那年从街上捡了个男娃回来,旁人都说这男娃阴郁自私心思重,童洛却说他乖巧听话心肠好。然后,在二十二岁那一年,这个唤了她十五年阿姐的人,一把刀捅进了她...
一事无成的单身大龄男马大宽,在饭局上喝了假酒,一醉梦回16年前,变成大一新生,那些褪色的梦想和遗憾,终于有了大展拳脚的机会。当画家,做导演,收藏古玩字画,...
楼月娘,话本女主,身高腿长,气血旺盛,干活一把好手。本是全村婆婆们眼里的好儿媳人选,可她鬼迷心窍,就迷上了村口会读书的小白脸。辛苦挖野菜,供养小白脸,可小白脸上岸第一剑,先斩供养人。楼欣月,刚失业的文娱小编,提桶回老家,本打算大展身手搞副业。谁知穿成了话本里挖野菜养小白脸的苦情女!诶,来都来了,野菜是拒绝的,事业它不香吗!嘿嘿,一不留神,搞大了凡有井水处,皆知欣月大魏野史...
林风因意外负伤从大学退学回村,当欺辱他的地痞从城里带回来一个漂亮女友羞辱他以后,林风竟在村里小河意外得到了古老传承,无相诀。自此以后,且看林风嬉戏花丛,逍遥都市!...
自信人生二百年,会当击水三千里! 当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来袭,陆为民该如何重掌这人生际遇? 从毕业分配失意到自信人生的崛起,诡谲起伏的人生,沉浮跌宕的官场,一步一个脚印,抓住每一个机会,大道无形,行者无疆,漫漫官道,唯有胸怀天地,志存高远,方能直抵彼岸。 官场经典之作。...